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j9九游会登录入口

文稿撰写: 发布者:赵胜楠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28

       根据上级推免工作要求,以《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艺术学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纪检委员、系主任和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涵盖所有专业,依规履行学院此次推免工作职责。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宁正法、王柯

成员:徐美华、张洁、王鹭、卢朗、沈黔、卢海栗


工作小组:

组长:王柯

副组长:王鹭、卢朗

成  员:张洁、方敏、张晓霞、陈铮、毛秋瑾、邵靖、王峥、李琼舟、赵智峰、赵胜楠

秘  书:宋敏

二、申请对象

  12021级各专业,且预计能于2025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等延长学年,将于20256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申报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能够履行苏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相关承诺。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

(三)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 1.0 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 d 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前6学期的gpa在本专业排名前40%,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学生还须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

(一)学院在推免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

(二)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综合评价体系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四)综合评价体系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具体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五)学院科学细化各指标项目的评分标准,审核、鉴定学生各项评价内容并评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四、推免名额和遴选方法

1. 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普通计划)

专业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总数

指标名额

4

6

3

4

3

5

3

28

替补名额

2



2.推免工作小组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最终形成符合学校指标数的拟推荐名单,候补2人名单报教务处。若有任何专业的推荐名额在公示期被取消资格或公示期有学生退出或学校有调剂的名额,则候补进入推荐名单。

3. 各专业如遇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且总数超过计划名额,则gpa(小数点后数字取3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成绩排前者优先推荐,如gpa小数点后3位也相等,则看gpa成绩小数点后4位;如再相等,则看学分加权平均分依次类推。

五、综合评价与评分标准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依规遴选。

1、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 500 分)= 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gpa的小数点后数字取2位。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计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

2、发展素质成绩的说明和评分标准

1)学生在前述五项发展素质某一方面中存在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算一项。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发展素质中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发展素质评分标准

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

在籍期间,完成两年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

依据学院团委认定并经学生核准的志愿服务时长,每21.6志愿时计1分,10分满分

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

国际组织实习时间

得分

备注

3个月以上

10

  1. 国际组织可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留学网等官方网站,需提供相关组织证明,时间可累积计算;

  2. 查询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


3.需出具相关国际组织的线下证明文件、证书、出入境记录等证明文件以及本人提供的相关组织实习情况说明。由相关专家组认定具体赋分分值,最高赋分不超过 10

2-3个月(含3个月)

8

1-2个月(含2个月)

6

2-1个月(含1个月)

4

1-2周(含2周)

2



科研成果(最高30分)

类别

级别

名次

得分

备注

科研项目(12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

重点

12

  1. 科研项目数、论文篇数等均不累加,所有得分项中仅取1个最高分;

  2. 各类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题或中期检查合格的证书或发文,相关公开发表学术成果需提供杂志或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3. 学术成果中的核心期刊的界定以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的最新版相关文件为依据;

  4.  “莙政基金”、“大创”等科研项目已结项和中期检查优秀的,得分按100%计算,通过中期检查的,得分按50%计算,仅立项的项目仅做参考,不正式计分;

  5. 发表学术论文需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

  6. 发明专利需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

  7.  “大创”等科研项目排1的,得分按100%计算,排第2的,得分按50%计算,排名第3的,得分按30%计算,排名第4,得分按20%计算,排名第5及以后的作者或参与人均不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8. 参会论文需有会务组出具的参会证明(盖章);

  9. 科研成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予以认定并解释;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

一般

8

指导

6

莙政基金项目


8

学术论文(10分)

北大核心期刊

/

10

省级一般期刊(6000字以上)

/

8

省级一般期刊


5

参会论文(国家级学会主办)


6

参会论文(省级学会主办)


4

发明专利(8分)

国家发明专利


8


6

专利


2



学科竞赛(最高30分)

类别

级别

名次

得分

备注

教育部、省教育厅、教指委、省级及以上学会组织的学科竞赛(学校认定)

国家级

一等奖/金奖

20

  1. 同一奖项计最高奖次;同一作品获奖计最高奖次,所有得分项中仅取1个最高分;

  2. 必须是单独或作为主力队员参与并获奖方可计算;

  3. 学科竞赛获奖,排第1的,得分按100%计算,排第2的,得分按50%计算,排名第3的,得分按30%计算,排名第4,得分按20%计算,排名第5及以后的作者或参与人均不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4. 国家级学科竞赛是指教育部、教指委或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学科榜单赛事;

  5. 级学科竞赛是指省教育厅等省政府部门或教育部内设司局或国家二级学会或省一级学会组织的学科榜单赛事;

  6. 竞赛包括:“三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华灿杯等;

  7. 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以及未列入上述情况的奖项认定,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予以认定并解释;


二等奖/银奖

16

三等奖/铜奖

10

省级

一等奖/金奖

10

二等奖/银奖

8

三等奖/铜奖

5

其它竞赛(学院认定)

国家级(院定)

一等奖(及以上)

16

二等奖

13

三等奖

10

省级
(院定)

一等奖(及以上)

8

二等奖

5

三等奖

3

六、推免工作的回避和报备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向学院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99日(周一)前,工作人员和学生报备回避或报备报告报宋敏老师(邮箱msong@suda.edu.cn),学院于910日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

七、推免工作程序与节点安排

按《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进度安排执行,节点如下:

1.93日起,学院组织动员工作。

2.96日(周五)上午10:0010日(周二)上午10:00,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系统开放申请期间,学生可随时登录修改申请信息、证明材料等,修改后须重新提交申请,请务必确认“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的,为无效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或修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

912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3. 95日(周四)17:00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实施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

4.99日前,学院经教务处同意后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本单位“推免实施细则”,并报送加盖公章的实施细则纸质文本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5.审核申请资格

911日(周三)下午16:00,学院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

4.组织综合评价及遴选

912日(周四)至17日(周二),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已公布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确定拟推荐初选学生名单,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并推荐2名候补人员(学院(部)内排序)。初选及候补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5.报送初选名单

918日(周三)上午10:00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学生、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做好候补顺序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初选名单的电子文本报送工作;随后点击“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打印和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院初选名单应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

八.其他说明

1.诚信申请要求

为保障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毕业生的权益,学生须打印《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后,拍照上传申请系统。

2.发展素质证明材料

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范围可根据“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四)点有关规定、学院制定的推免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准备和提交。

3.推免申请类型

此次申请的学生应在推免申请系统中选择“普通计划”类型;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4.学生成绩单

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缓考成绩录入完成后,统一刷新推免申请系统中的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即用于此次推免工作综合评价及遴选的学生成绩,是学生入校至2023-2024学年的完整成绩。学生提交推免申请时网页界面显示的gpa及排名仅供参考。

5.特殊情况报备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应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部)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九.关于推免的三个系统

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涉及三个系统,请申请同学务必注意甄别,认真阅读相关工作通知,按要求登录填报:

一是苏州大学教务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 ),即此次申请校内推免资格的唯一网站, 每位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登录此网站,进行申请和提交材料(参与校内推荐环节必需步骤)

二是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接收录取工作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yjs.suda.edu.cn),拟将苏州大学作为推免接收单位的学生,还须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登录该网站进行相应操作;

三是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申请学生若获得我校的推免资格,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该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特别提醒:请务必注意区分教务处推荐环节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和研究生院录取环节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不要混淆!


十.推免生后续工作提醒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2.学院须将此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全体2025届本科预毕业生,特别要关注在外实习的学生,务必做到确无遗漏,切实保障学生的知情和申请权益。

3学院须重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后续管理工作,强化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避免出现未能如期毕业或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等问题。

4.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十一.申诉途径和办法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对学院回复或处理仍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同时需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受理申述截止时间为我院公示截止时间。

申诉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艺术学院教务办宋老师,电话0512-65880452,邮箱msong@suda.edu.cn;苏州大学教务处,电话0512-67163652,邮箱

十二、其它事项

本细则解释权归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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